頂端新聞•河南商報記者 張治中 通訊員 張少普 朱慧
11月17日上午,河南省淅川縣人民法院上集法庭來到波光粼粼的鸛河岸邊,對一起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件巡回審理。
“快看,法院竟然在路邊審理交通事故糾紛案件呢,庭外審案真稀奇??!”路過群眾紛紛駐足旁聽。
(圖為鸛河岸邊巡回開庭)
法庭審理查明,2021年10月10日晚,三名原告的父親張某醉酒后未按規(guī)定佩戴安全頭盔駕駛無號牌二輪摩托車,在行至縣城東濱河路一路段時,撞上被告萬某因車輛故障在路邊停放,未持續(xù)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未設置警告標志,駕駛不具有符合標準的后防護裝置的重型自卸貨車,造成張某當場死亡及雙方車輛不同程度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后經交警部門認定張某負事故的主要責任,萬某負次要責任。就賠償一事,三原告將被告萬某、李某、某物流有限公司及某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訴至法院。
(圖為法官馬華強向原告方釋法析理)
經過近2個小時的審理后,法庭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結合案情,進行了當庭宣判,原告方擔責75%,被告方擔責25%。為了減輕當事人訴累,方便案件執(zhí)行,判令被告某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向三原告支付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失撫慰金、車輛損失費等各項費用共計297755.58元,支付被告李某墊付的費用26915元;駁回三原告其他訴訟請求。
(圖為當庭宣判后,雙方當事人簽字)
隨后,馬華強法官進行《珍愛生命 遵守交規(guī) 文明出行》為題的普法,法庭干警向旁聽群眾發(fā)放了相關法律知識宣傳單。圍觀群眾惋惜不已。眾人感慨,無規(guī)矩不成方圓,一定要做制度的執(zhí)行者,遵章辦事,一定要做守法的人。
編輯 苗亞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