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南陽市淅川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原告王某訴被告淅川縣商務局不履行法定職責糾紛一案,該院黨組書記、院長白云擔任審判長,行政審判庭庭長王文彬、員額法官趙修遠擔任審判員,商務局主持工作的行政機關負責人范某出庭應訴,并特別邀請了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及行政機關執(zhí)法人員等20多人旁聽庭審。
該案原告王某認為,淅川縣商務局作為行政機構改革后承接的主管單位,未依據(jù)相關文件承擔原黃金局的責任,沒有上報遺留項目問題,解決某機采砂金礦原礦長(即原告父親)的工資和墊付的養(yǎng)老金問題,因此訴至法院,要求被告履行行政職責。
5月24日,合議庭經(jīng)過召開庭前會議,認為該案涉及政策性強,糾紛歷時久遠,為促進行政爭議的實質性化解,該案有必要納入行政爭議協(xié)調化解中心化解。隨后,合議庭在淅川縣行政爭議協(xié)調化解中心組織原、被告雙方進行首次協(xié)調化解推進工作。
5月30日上午,該案件如期開庭。整個庭審嚴肅有序,層次分明,重點突出。既是一場辨法析理的溝通對話,又是一次依法行政的宣傳課堂。休庭期間,審判長白云耐心細致地對雙方當事人進行了解釋溝通。經(jīng)過多方努力,最終原告接受了合議庭的協(xié)調化解方案,當庭撤回對被告淅川縣商務局的起訴。
白云院長表示,將案件導入行政爭議協(xié)調化解機制,有助于行政爭議實質性化解,能夠有效促進定紛止爭、案結事了。而通過院、庭長帶頭辦理疑難復雜案件、親自主持庭審和參與協(xié)調化解,既有助于深入了解審判一線的實際情況,又可以展示法院的形象和工作水平,進而示范帶動全體干警鉆研業(yè)務、提升能力,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