頂端新聞·河南商報(首席記者 孫科 通訊員 劉朦)近日,河南省中牟縣人民法院法官梁波,僅用了20天時間就快速將一起裝飾裝修合同糾紛案件結案,讓原本水火不容的雙方當事人在承辦法官梁波的調解下冰釋前嫌,被告當庭履行義務,實現(xiàn)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tǒng)一。
梁波是怎么做到的?事情還得從一年前說起……
2020年,被告與原告簽訂了房屋裝修合同,約定分四次付款,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因裝修出現(xiàn)隔閡,被告對原告的裝修不滿意,稱屋內出現(xiàn)漏水等現(xiàn)象。在原告按照合同約定將合同內約定的裝修內容全部完工后,被告仍未結清尾款,原告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無奈,將被告訴至法院。
庭審中,雙方情緒比較激動,針鋒相對,互相指責,被告稱房屋漏水,需要從尾款中扣除一些費用,用于房屋修復,如果不修復,將提起反訴,原告則稱不存在漏水這種情況。
在梁波法官的主持下,使不愿溝通的雙方有了擺事實、講道理的平臺,雙方互相交換了證據(jù),交流了想法。
庭審后,梁波又給雙方做起了思想工作。針對雙方當事人的矛盾焦點,結合相關法律知識,著重從法、理、情三個層面疏導矛盾,緩和當事人的對立情緒,使得雙方對各自應承擔的責任義務有了更加明晰的認識,最終促使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原告承諾愿意將漏水部分進行修復,被告也在梁波法官的主持下當庭將部分款項支付給原告。
“這年頭生意不好做,市場不景氣,這筆錢也不算多,但對于我來說確實能緩解當前的困難,很是感謝梁法官的付出與努力。”原告說。被告也表示,心中有了積怨,不想和對方溝通,今天在梁波法官的調解下,很滿意對案件的處理結果,所以,愿意當庭履行。
這起糾紛從立案到結案僅用了20天時間,為表達對梁波法官的謝意,原告特意將印有“明法為公 敬業(yè)為民”的一面錦旗送到梁波手中。
編輯:劉夢鴿 苗亞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