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報訊(記者 周茜)4月23日鄭州市政府下達2020年租賃住房建設計劃,河南省煤炭銷售集團進出口有限公司利用自有土地建設的租賃住房項目被列入全市2020年租賃住房建設計劃。
至此,鄭州市已有3個利用自有土地建設租賃住房項目獲批,分別為:河南康隆中煤物資有限公司位于中原區(qū)西站路北、董寨路東的項目(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鄭國用(2005)字第0088號);登封市糧食收儲有限公司位于經開區(qū)航海東路南、經開第一大街東的項目(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鄭國用(2013)字第XQ1078號);河南省煤炭銷售集團進出口有限公司位于管城回族區(qū)中州大道東、長青路南的項目(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鄭國用(1998)字第0001號)。
其中,登封市糧食收儲有限公司的“航睿苑”項目,位于經開區(qū)航海東路南、經開第一大街東已正式開工建設。
2017年7月鄭州被列為全國首批住房租賃試點城市以來,鄭州多渠道增加租賃住房供應,創(chuàng)新性開展利用自有土地建設租賃住房工作,允許企事業(yè)單位在滿足一定條件、經過審批的前提下,利用自有土地建設租賃住房。
利用自有土地建設租賃住房,是鄭州市住房租賃試點工作的創(chuàng)新之舉,得到了住建部的充分肯定。
作為新生事物,為規(guī)范該工作,鄭州市先后出臺了《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鄭州市利用自有土地建設租賃住房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鄭政辦〔2018〕54號)和《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利用自有土地建設租賃住房有關問題的通知》(鄭培租辦〔2019〕28號),對利用自有土地建設租賃住房項目提出了一系列要求,一再重申并強調項目“只租不售”的性質,避免群眾權益受到損害。
不同于普通的商品住房,利用自有土地建設租賃住房項目不可售、不可隨意出租、不可隨意簽訂租賃合同、不可隨意宣傳。
詳細來說,所有利用自有土地建設租賃住房的項目均納入鄭州市房屋租賃信息服務與監(jiān)管平臺管理,在平臺上建立樓盤表,并通過平臺進行房源發(fā)布、網簽和備案。項目建成后出租時,須簽訂行業(yè)主管部門制定的《鄭州市利用自有土地建設租賃住房專用租賃合同》。項目一次性收取租金不得超過3年,押金不得超過3個月。項目在宣傳推廣及運營租賃住房項目時,不得出現(xiàn)“產權”、“升值”、“不限購”、“不限貸”等涉嫌誤導、欺騙和虛假宣傳字樣等。
積極培育和發(fā)展住房租賃市場,加快建立“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是黨的十九大為房地產市場指明的方向。鄭州市經過兩年多的努力,在完善住房租賃政策體系、有序增加租賃住房供應、培育住房租賃企業(yè)、提高住房租賃信息化管理水平、創(chuàng)新住房租賃市場管理體制機制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統(tǒng)籌:趙強
編輯:郭丁然
